民事判决生效后如何执行?执行程序如何进行?本文详解民事执行程序。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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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生效后,如果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了解民事执行程序,有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执行的条件
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法律文书包括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等。
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三、申请执行的程序
申请执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时,应当提交生效法律文书的副本。
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者证件。
四、执行措施
人民法院有权采取以下执行措施。
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
强制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五、执行异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执行和解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和解协议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执行人员应当将和解协议副本附卷。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七、执行终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八、律师提示
民事执行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申请执行、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处理执行异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有民事执行相关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