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逮捕的法律程序与条件

王吉成

执业律师

什么是逮捕?逮捕的条件是什么?本文详解刑事逮捕的法律程序和当事人的权利。

引言

“什么情况下会被逮捕?逮捕和刑事拘留有什么区别?”

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强制措施,直接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了解逮捕的法律条件和程序,有助于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逮捕的概念与特征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依法在一定期限内剥夺其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具有以下特征: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

逮捕与刑事拘留的区别在于:决定机关不同,拘留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逮捕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羁押期限不同,拘留一般不超过十四日,最长三十七日,逮捕的羁押期限可以长达数月;适用对象不同,拘留主要针对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逮捕针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二、逮捕的法定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三、逮捕的批准与决定程序

逮捕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四、逮捕的执行程序

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逮捕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证应当写明被逮捕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涉嫌的罪名等。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无法通知的情形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提供家属的联系方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联系方式无法接通;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五、逮捕后的羁押期限

逮捕后的羁押期限有明确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下列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上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六、律师提示

逮捕是严重的强制措施,家属应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

律师可以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提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如有逮捕相关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分享本文:
返回文章列表

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

如果您对本文内容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专业法律服务,欢迎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