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与逮捕有什么区别?如何适用?本文详解刑事拘留与逮捕的区别。
引言
“刑事拘留与逮捕,有什么区别?”
刑事拘留和逮捕都是刑事强制措施,但两者在适用条件、决定机关、期限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一、刑事拘留的概念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
二、逮捕的概念
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是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刑事拘留与逮捕的区别
(一)决定机关不同
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
逮捕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
(二)适用条件不同
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相对较宽。
逮捕的适用条件相对较严。
(三)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十四日,最长不超过三十七日。
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
(四)羁押场所不同
刑事拘留后,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在拘留所。
逮捕后,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在看守所。
四、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五、逮捕的适用条件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六、律师提示
刑事拘留与逮捕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了解强制措施的相关规定,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如有刑事拘留与逮捕相关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