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王吉成

执业律师

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本文详解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

引言

“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哪些是共同财产?”

离婚不仅涉及身份关系的解除,还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其中,财产分割往往是双方争议的焦点。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分割原则,有助于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加班费等。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生产、经营、投资活动所获得的收益,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收益、合伙企业的收益、公司的分红、股票转让收益、房产出租收益等。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如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转让费、许可使用费等。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二、个人财产的范围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登记之前已经归属于一方的财产,包括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存款等。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具有人身专属性,如因交通事故受伤获得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根据遗嘱人、赠与人的意愿,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专用于一方生活的衣物、鞋帽、化妆用品等,但价值较大的珠宝首饰等可能被视为共同财产。

三、财产分割的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协议优先原则是指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夫妻双方可以自愿协商财产分割方案,达成书面协议。协议应当明确、具体,避免履行过程中产生新的纠纷。

照顾子女原则是指在分割财产时要考虑子女的利益,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可以适当照顾。

照顾女方原则是指考虑到女性在经济上可能处于弱势地位,在分割财产时适当照顾女方。但这并不意味着女方必然分得更多财产,仍需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是指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的,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无过错方可以多分。

四、房产分割的特殊问题

房产是家庭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离婚财产分割的难点。

对于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

对于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对于父母出资购房,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该房屋属于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屋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债务的处理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财产偿还,离婚时对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六、律师提示

离婚财产分割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建议在离婚前咨询专业律师。

要注意收集和保管财产证据,如房产证、购车合同、银行流水、投资凭证等。对于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并采取法律措施。

如有离婚财产分割相关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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