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规

企业并购重组中的合规要点

王吉成

执业律师

企业并购重组中有哪些合规要点?如何防范法律风险?本文详解企业并购重组中的合规要点。

引言

“企业并购重组,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企业并购重组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式,但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监管要求。了解企业并购重组的合规要点,有助于顺利完成交易,防范法律风险。

一、企业并购重组的基本类型

企业并购重组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股权并购。收购方通过购买目标公司股东的股权,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资产并购。收购方通过购买目标公司的核心资产,实现业务整合。

公司合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合并为一个公司,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公司分立。一个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分成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

二、并购前的尽职调查

并购前的尽职调查是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环节。

法律尽职调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目标公司的设立与沿革,包括设立文件、股权结构、历史演变等。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包括不动产、动产、知识产权等。目标公司的业务经营,包括经营范围、重大合同、资质许可等。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财务报表、税务事项、债权债务等。目标公司的劳动人事,包括劳动合同、社会保险、高管薪酬等。目标公司的诉讼仲裁,包括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

尽职调查应当全面、客观、深入,发现目标公司的潜在风险,为交易决策提供依据。

三、并购协议的核心条款

并购协议是并购交易的核心文件,应当包含以下核心条款。

交易结构条款。明确交易的具体方式,是股权收购还是资产收购,是合并还是分立。

陈述与保证条款。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对其资产、业务、财务、法律状况等作出陈述和保证,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条款。目标公司及其股东承诺在交割前完成特定行为,如维持正常经营、取得相关批准等。

价格与调整条款。明确交易价格及价格调整机制。

交割条件条款。明确交易交割的前提条件,如取得相关批准、第三方同意等。

赔偿责任条款。明确违反陈述、保证、承诺的赔偿责任。

四、反垄断审查

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禁止集中: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

五、外商投资安全审查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进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

下列范围内的外商投资,外国投资者或者境内相关当事人应当在实施投资前主动申报安全审查:投资军工、军工配套等国防安全领域的。在军事设施和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的。投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重要文化产品与服务、重要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产品与服务、重要金融服务、关键技术等领域,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的。

六、债权人保护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员工安置

企业并购重组涉及员工安置问题的,应当依法处理。

公司合并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公司继续履行。

公司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分立后的公司继续履行。分立后的公司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资产收购的,目标公司的员工原则上由目标公司继续聘用。但是,收购方需要目标公司员工的,可以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处理原有的劳动关系。

八、律师提示

企业并购重组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可以帮助企业设计交易结构,开展尽职调查,起草交易文件,办理相关手续,防范法律风险。

如有企业并购重组相关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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