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如何仲裁?仲裁后如何诉讼?本文详解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程序。
引言
“劳动争议,应该仲裁还是诉讼?”
劳动争议是常见的法律纠纷,了解劳动争议的仲裁与诉讼程序,有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以下劳动争议。
确认劳动关系争议。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争议。如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终止等。
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争议。如用人单位开除、辞退劳动者,或者劳动者辞职、离职等。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争议。如加班工资、年休假、社保缴纳等。
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争议。如工资支付、工伤赔偿、经济补偿金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劳动争议仲裁的审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四、劳动争议仲裁的效力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五、劳动争议诉讼的提起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提起诉讼应当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六、劳动争议诉讼的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七、举证责任的分配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八、律师提示
劳动争议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可以帮助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有劳动争议相关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